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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如何转让给别人?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5 08:46:24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南京商标注册转让麻烦吗?南京商标注册如何转让给别人?南京商标注册转让大致流程如下:

一、商标转让流程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2、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三、商标转让法律规定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以上就是商标转让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商标转让的朋友们。如果你们嫌麻烦可以委托我司来帮你完成!

在大家创办了公司之后,想要投入运营还需要提前注册好商标,每一件产品都需要有自己的商标才能够投入市场,所以创办的公司当下之急就是拿到商标注册的证书,但是想要拿到商标的注册证书并非易事,除了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注册材料之外,还需要通过商标局的审核,那么如何才能拿到商标注册证书?注册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小编将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1)提前根据自己的公司形象设计好商标注册的图标,然后拿到商标局或者是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查询,检验是否有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图样,如果有就需要适当的进行修改或者是重新设计。

(2)商标图按确定之后就需要确定好商标的的类目已经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以及服务范围。

(3)然后将准备好的商标注册材料拿到商标局进行提交,商标局在受理之后就会为大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我们也称之为形式审查。

(4)形式审查之后商标就会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会根据大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大概需要1年到1年半的时间。

(5)如果审核通过,那么商标局就会发布商标公告,商标公告期的时间为3个月,如果没人对此提出异议,那么大家就可以到商标局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1)需商标图样;商标图样七份,指定颜色的,需要供着色图样六份、黑白稿一份(在5×5cm~10×10cm之间)。

(2)身份证明文件:

1.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盖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二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份。

2.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大家办理商标注册拿到注册证书的步骤,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介绍都已经明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万企通进行了解,我们还有关于商标注册的其他问题的解答,相信可以为您解决疑惑,帮助大家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摆平阻碍,助力大家顺利的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近年来,随着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商标战的持续升温,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案件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那么,何谓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案件?如何启动该程序?商标注册人又该如何应对这种案件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

一、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项规定的主旨是为了整合商标资源,把那些已经不使用的废弃商标清理出注册商标的队伍,为新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铺平道路,并以此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

二、法律程序撤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直接向商标局递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二)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代理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文件的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限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材料及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依法对该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该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商标局做出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则依法撤销该该注册商标。

三、法律救济程序注册商标被商标局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撤销,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撤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案件中决定一个注册商标命运的关键是使用证据的充分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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