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商标注册是获取新商标的唯一途径

南京商标注册是获取新商标的唯一途径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2 08:16:20

南京商标注册是获取新商标的唯一途径,企业可以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也可以交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由于商标注册所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强,企业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容易因为商标名称不符、材料准备不齐全、办理流程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就算成功注册商标,也有可能出现因为注册商标不当而被撤销的情况。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审查是决定商标注册能否成功的重要阶段。商标注册审查是由各个具体的审查人执行的,由于每个审查员的专业知识、阅历、主观认识、个人能力等多个方面都不同,再加上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因此,商标注册审查人出现审查失误也是在所难免的,法律对这一问题也给予了补救方法——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以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与您谈谈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程序。       

 注册商标怎么撤销    

(一)提出商标注册不当的法律根据,即《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二)申请人可是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申请的时间限制。须依据法律法规对颁布之前发生的行为无追溯力的原则,确定申请的时间限制。我国法律法规的不足是,对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没有具体规定申请人自某商标注册之日后的多长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对保护当事人双方利益不利。主要是因为无论商标注册时间有多长,都能申请撤销,在一定层面上也会致商标注册不稳定。    

(四)提交齐备的申请文件,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两份,同时说明理由;提供有关证据。    

(五)交清费用,如申请费,若申请延期,就需交纳延期费。    

(六)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指商标注册人。商标评审委员会把《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寄给被申请人,限定被申请人在收到日始,30天内做出答辩。如被申请有拒绝答辩或超过规定的时间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丝毫不受影响地裁决这事项。 

(七)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独立公正裁决,不偏袒任何当事人。    

商标注册是一门专业的技术活,除了要精通理论知识外,还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细节问题,因此需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备案。比如商标的名字,如果没有通过审查,能及时采用备用方案,节省时间。

商品条码作为商品的唯一身份标识,相当于商品在市场流通的“身份证”和“通行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现在,商品条形码已经成为商铺入驻网上商城的必要条件。

商品条形码注册申请怎么办理?

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

一、申请注册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的条件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2、企业如需在商品上使用条形码,应申请加入中国商品条形码系统。即:申请注册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

二、申请注册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类型分以下三种:

1、单个生产企业

2、紧密型经济联合组织(总厂、总公司或集团)

3、进出口公司

三、申请注册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2、填写 《中国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3、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上面经营范围有“进出口”类似的字样,企业还必须出具一份说明,内容如下:

4、企业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

四、商品条形码注册流程?

申请企业向国家条码备案中心提出申请,条码编码中心已收到企业提供条码备案资料,走第二个工作日算起,审核、查询、备案、批号、下证书、完成条码申请程序,然后等条码通知听课后领取条码通知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需要还需申请条码胶片,需要两到三个工作日

五、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周期为:30个工作日左右;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

六、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的续展:

(1)、 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加入中国商品条形码系统的企业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

(2)、续展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2、填写 《中国商品条形码厂商识别代码续展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企业公章

(3)、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周期为:30个工作日左右;厂商识别代码续展有效期为二年。

《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起草的国家标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号:GBT34833-2017)已于日前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原则要求制定,主要包括范围、总则、管理要求等,旨在通过规范专利代理服务行为,实现专利代理服务过程程序化,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促进专利代理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据了解,《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围绕提升专利代理质量这一核心目标,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性的角度出发,提出机构管理要求、业务管理、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要求,集中解决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专利代理机构管理问题、专利代理服务程序、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等。

在编制过程中,《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起草小组立足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综合考虑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需求,提取共性特征,规范服务行为,使得标准内容尽量合理。商标局发布意见继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近日,商标局网站发布《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

意见提到,在2017年底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9个月压缩到8个月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2个月压缩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由6个月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

此外,商标局将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体制机制,包括加快建设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提升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水平、加强对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指导与监管;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包括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2018年上半年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缩短发放时间。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整合精简现有400多种商标书式,推动商标业务发文逐步由纸质邮寄转化成电子发放等。

一、《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机构办理。三、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四、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57个月左右。


 

版权所有: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