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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江苏商标注册前有必要商标查询吗?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1 08:15:06

申请江苏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是必要的,一般在商标查询的时候有几种情况需要申请人了解下。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商标保护是指依法保护商标的行为或活动。以下商标注册公司告诉您哪些类型不受商标保护? 

1.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的发布,并申请涉嫌与企业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其他人的注册或注册商标,并在其中提出商标异议或争议申请。法定时限。 

2,企业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权保护岗位,积极培养相关销售人员,通过销售人员加强对周边市场的检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维权保障的有效性。 

3.保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仅限于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和用于批准的商品。任何形式的自我改变都不受法律保护。 

4.企业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及时制定并采取对策,并通过公证收集和公示下列证据:

1.侵权货物和商标标识; 

2.销售合同和证书;

 3.生产和销售储存和运输场所照片;

 4.其他相关证据。

5.企业实施风险控制,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商标专用权预警机制,制定商标专用权纠纷处理方案。

6.企业可以依靠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法律优势,整合资源,提高保护的有效性。

7.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当与侵权方有争议地处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报告公安部门。案件的严重性。

8.企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案件的,应当向发生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交下列内容:信息:

①.投诉: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地址,侵权事实和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投诉日期等。

②.主题资格证书:包括有效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所有权证书等; 

③.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物品,商标,相关票据,照片等。  如果提出投诉,则需要提交有效的授权书和客户的身份证明。 

9.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知识产权申请,加强进出口商标保护。

10.企业通过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可以扩大商标保护范围,提高商标保护力度。

驰名商标的识别有两种方式:行政和司法。有权识别驰名商标的行政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包括商标局对商标管理案件和商标异议的认定,以及商标评审。商标异议审查和商标争议案件中的裁决委员会。有权识别驰名商标的司法机关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城市,计划所列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由中央政府和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

现如今经济飞速发展,我们发现商标注册的数量也随之不断的扩大,而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我们知道由于注册主体不一样,其中的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么下面就由顾问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 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如果注销,商标就必须在注销之前转让才可以继续存续,如果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2、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 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虽然申请时提供个体户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但是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是属于个人,归个人使用及其支配。  

二、稳定性不同 1、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不稳定 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执照上的地址,注册商标的信息必须跟公司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以及地址一样,如果有变动,就需要对商标进行主体资格信息做变更。2、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稳定 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个人的名字,申请人的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个人的身份证通常都是稳定不变的。因此,商标的申请人信息也不需要变更,一般相对稳定。

很多咨询注册的客户都会问到一个问题,公司注册一人公司好吗?总体来说,一人公司的弊端是大于好处的,公司注册专家注册公司建议您注册一人公司要慎重。公司注册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关于注册一人公司的利弊,具体小编注册公司帮您分下吧。新的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除要求具备设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五种条件外,还特别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新公司法所作有关公司的设立的法条规定中,立法机构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要求条件,无论从注册资本金额度、注册时一次性实缴注册金数目、股东设立一人公司数量、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的审核要求以及对外债务的承担条件,均高于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所作要求。

而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不再要求保持2人以上 ,从有利的角度讲,可以极大地激发公民独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促使社会闲散资金得以进行投资和流动,最终使社会经济总量大规模增加;注册公司选择一人公司,从不利的角度讲,由于一人有限公司缺少其他股东的外在监督,投资者虽规避了过大的投资风险,但公司经营资产随意减少的几率、股东的投资和个人资产混同的风险程度、以及公司股东为逃脱对外债务而有意抽走资金的可能性却大大增加。基于以上不利因素的客观存在,新公司法在制定时,虽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排除了限制,却在设立条件上增加了审核的条件,从而达到兴利除弊的目的。基于以上分析,公司注册小编认为投资人在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审慎考量,否则,将可能在资金占用量、财务成本以及债务承担上承受过大压力,形成事与愿违的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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